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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委會和移民署正研議放寬陸配親屬來台探視限制,未來已取得身分證的陸配,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都可申請來台探親。不過,多數陸配最在意的還是取得身分證年限何時能與外籍配偶一致,何時可擺脫被視為「二等新住民」的歧視感受。


target="_blank" rel="nofllow">陸配親屬來台探視 擬放寬




不滿待遇矮外配一截

蔡政府放寬陸配親屬探視政策立意良善,但既然有對陸配釋出善意的想法,為何不能一步到位,拉平陸配和外配身分取得年限,讓陸配真正感受到台灣社會的包容與一視同仁。如今釋出善意「只做半套」,有多少陸配真正領情?政府又爭取到多少陸配家庭的支持和認同?

不認同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6改4者,大抵出於兩大理由。一是外配雖然最快4年可獲得我身分證,但外配還有「放棄原始國籍」的程序要走,通常這程序要花上半年到一年,也就是說,外配最快大概也要近5年時間才能得到我身分證。就此而論,陸配放棄大陸「原籍」無須曠日費時,若拉平兩者年限,恐造成陸配實際比外配更快取得我身分證。

取得身分證年限不一

然而這完全不是理由。因為各國都有各自處理放棄國籍的行政法規,所需花費的時間也就長短不一,不能因為這個理由就將陸配與外配區隔,設定不同年限,這種思維如果不是歧視,什麼才叫歧視?

照顧陸配應一次到位

還有一種說法是陸配在台工作權基本已獲得落實,取得身分證年限問題並非最緊要。然而陸配實際生活卻往往比「想像的」要複雜得多。就像紫蘇籽油推薦有陸配反映,在取得身分證前,幾乎處處受制於台灣配偶,一旦夫妻爭吵,陸配立刻成為弱勢一方,有苦難言、忍氣吞聲過日子的陸配又有多少人聞問?

平心而論,政府願意研議放寬陸配親屬來台限制,絕對值得鼓勵。在「6改4」政策髮夾彎之前,政府著重改善陸配家庭生活與倫常需求,也應該受到肯定。

只不過,既然有意釋出善意,顯示民進黨政府絕非「逢中必反」,何不一次到位,讓陸配在取得身分證年限上,不會矮外配一截。讓陸配在領取到中華民國身分證之際,內心產生的是感激和歡欣,而非不平和怨懟,才應該是政府所當做的事。

(中國時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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